A、货物跟踪单号又称货物进口清单,根据国家不同,证书名称也会有一定的区别,自2010年起,非洲各国陆续实施些规定,出口到非洲各地区的货物,在装船前都必须取得一个CTN NO或ECTN NO.或BESC NO.,并且需在提单和舱单上注明该货物跟踪单号码,否则可能导致船公司不予签发正本海运提单,目的港客户无法清关以及由此导致的高额**罚金。
目前,需要上述电子货物跟踪单的国家如下:
ECTN/CTN/BESC:中非共和国,几内亚,几内亚比绍,马里,尼日尔,布隆迪,乍得,贝宁,多哥,喀麦隆,刚果布,布基纳法索,塞内加尔,莫桑比克,坦桑尼亚,加纳
COC:科特迪瓦
CNCA:安哥拉
FERI:刚果金
BIC:加蓬
CTN:加纳
符合性产品认证,根据国家不同,证书名称也会有所区别:
BV:刚果金、埃塞俄比亚
NAFDAC、SONCAP+PC:尼日利亚
PVOC/COC:肯尼亚、坦桑尼亚、乌干达
对于出口商而言,较重要的是产品是否能够顺利出口并完成目的港的清关,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、讯息迟缓的非洲国家。旭洲物流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**资源优势,结合实际操作经验,为您梳理、解决各类非洲清关证书问题。深入了解非洲各国的清关要求,为您提供较专业和便捷的清关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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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
出口各国清关证书有所不同,不同国家,不同对待,具体欢迎咨询。